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通知公告

大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文学、书画、视频、摄影作品征集启事

更新时间:2021-04-25 13:36    浏览:    来源:金沙集团1862cc成色     【字体:    

为有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深入开展,用艺术的感染力、文化的引领力,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热情,以真实可感的文字、书画和生动鲜活的图片、影像﹐全方位展示市民眼中的美丽新家园和文明新风尚,经研究,决定举办大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文学、书画、视频、摄影作品征集活动。

一、举办单位

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宣传部

重庆市大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办公室

重庆市大足区融媒体中心

重庆市大足区文联

二、征集对象

区内外广大市民

三、征集时间

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

四、作品内容

展现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开展,大足区在城区环境秩序、市容市貌、社会氛围等方面和群众在文明理念、素养、言行等方面的变化,倡导以小见大、真实可信。

五、作品评选及发布

对符合刊发要求的作品,先行评奖,然后在大足文明网、大足文明微信公众号、大足日报、大足手机台和大足区融媒体中心官方抖音等平台进行刊登。 评奖方式为每两个月和年底各进行一次,并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。

六、作品类别及要求

(一)文学作品:为诗歌、小说、散文等,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。

(二)书画作品:为书法、美术(剪纸)等。书法作品可书写以“创文”为内容的诗词、心得、标语和宣传口号等内容,作品规格为4尺宣纸(以竖或斗方为宜)。美术作品形式不限,油画、版画规格不小于60×60厘米,国画为4尺宣纸(以竖为宜)。

(三)视频作品:拍摄地点为大足辖区内,纪实性作品、创作性作品均可,格式为MP4格式,时长1-3分钟,大小不超过200M。最好有“大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”一类的提花和台词字幕。

(四)摄影作品:拍摄地点为大足辖区内,体裁以纪实为主,黑白、彩色均可,单幅、组照不限。可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,但不能对原始图像进行添加、删除、合成等失真调整,格式为jpg文件,规格不小于4M,像素分辨率在3000dpi以上。

七、报送要求

1.投稿作品必须是未在报刊杂志、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上发表、播出或获区级以上(包括区级)等次奖项的原创作品,如出现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负责。

2.投稿作品请自备底稿,视频、摄影作品由作者自行保存原格式,一经提交,概不退还。经举办单位公告未予采用后,方可另做他用。举办单位拥有投稿作品非商业性使用权,有权将作品用于宣传展示,不再另付稿酬。

3.应征作品统一为电子档投稿,并在作品中注明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,视频、摄影作品需附30字以内作品简介。

联系人:段春春;

投稿邮箱:731603553@qq.com;

联系电话:023-43722456 15178731771。

Baidu
sogou